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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第一中学新体育馆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山市第一中学新体育馆建设工程,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方式,核准文号为:台发改[2016]31号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山市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台山市财政统筹解决及社会捐资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新建台山市第一中学新体育馆,总建筑面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含有效期内临时,省外企业为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合格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外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近3年内(是指2013年03月至检察机关出具结果告知函之日),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全国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库中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向台山市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注:投标人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办理。]
3.6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因招投标被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的,将不接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09 日至2016年 05 月 13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副本),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网上查询信息打印件,省外企业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第二代身份证及其在本单位2016年01月至03月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中一个月缴费清单,提交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复印件二套,同时提供原件(除注明外)核对和办理本项目投标报名手续,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电子文档方式发到投标人在报名登记表上预留的邮箱。
本工程必须由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亲自报名,不得委托其他人、并留存有效签名字迹,以作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告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山市第一中学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750-5551701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50-5513828
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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