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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深井镇人民政府:
《关于台山市深井镇圩镇风貌提升及绿化美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440781-17-01-859470)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台山市深井镇深井河、深井客运站及周边道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该项目是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之一。具体内容如下:(一)打造美丽圩镇入口:对深井客运站周边市政路进行铺设沥青混凝土约2349平方米、铺设人行道约133平方米、深井客运站前面广场硬底化约579平方米、新建渠化岛约79平方米。喷涂深井客运站外墙真石漆墙面约1114.55平方米、客运站招牌改造约54.49平方米、定制墙面雕塑+生蚝特色背景墙等。(二)打造美丽河道:深井河道清淤约11725.1立方米。提升河岸绿化用地约2947.1平方米(修剪、植草皮+乔木);河边栏板喷漆约700平方米,河边步道提升(彩色沥青)约1399.2平方米,河岸仿木栏杆约73.07米等。
四、项目由台山市深井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386.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18.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67万元(其中勘察费2.55万元,设计费12.34万元,监理费10.52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25.26万元),预备费16.63万元。资金来源:“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培育上级补助和镇级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台山市深井镇圩镇风貌提升及绿化美化更新改造工程规划和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根据《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单位要在项目开工前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深井镇圩镇风貌提升及绿化美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
附件
台山市深井镇圩镇风貌提升及绿化美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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