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发展和改革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
《关于台山市川岛镇绿美生态公园改建工程申请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0781-17-01-54407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 江门市台山市川岛镇上川岛三洲社区滨海公园。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该项目属于台山市川岛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位于三洲社区,主要改造内容为:保留现状古树,建设具有滨海元素的休闲公园,增设小广场、休息椅、儿童游乐区、运动区等,步道全部翻新,采用环保透水砖和彩色透水沥青,并完善公园的排水、照明和绿化。项目改造总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主要工程量为浇筑透水混凝土726平方米,铺设花岗岩路缘石414平方米,铺装PC砖1046平方米等。
四、项目由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201.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7.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66万元(其中勘察费1.47万元,设计费6.03万元,监理费4.42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12.74万元),预备费9.61万元。资金来源:“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培育上级补助和镇级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出具台山市川岛镇美丽圩镇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根据《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单位要在项目开工前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川岛镇绿美生态公园改建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
附件
台山市川岛镇绿美生态公园改建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