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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汶村镇人民政府:
《台山市汶村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台山市汶村镇圩镇主干道道路提升工程)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440781-17-01-990924)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台山市汶村镇鱼地圩。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涵盖五条市政道路,包括汶华路、兴旺路、镇前路、发达路和汶华路-汶海路交叉口段。汶华路主要设计内容为机动车道主路进行沥青罩面升级,以及现状辅道地面改造、铺设沥青并划分停车带,道路总长约 570m。镇前路-兴旺路为连续道路,主要设计内容为对现状水泥路面机动车道进行沥青罩面,对现状沥青路面进行铣刨表层沥青后重新加铺一层沥青,人行道位置铺设花岗岩砖,道路总长约 372m。发达路设计内容为机动车道进行沥青罩面,道路总长约 70m。汶华路-汶海路交叉口主要设计内容为机动车道进行沥青加铺或现状沥青路面修复,道路总长约 167m。排水工程包括现状排水沟清淤616m,抬升平算式单算雨水口9个、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平算式单算雨水口4个,现状800x1000排水沟新增篦子24块及检查井抬升改造29座等;交通工程包括在道路工程基础上划设交通标线、横道线、箭头、停车位、标记等,共1876.37平方米;照明工程包括部分路段增设庭院灯照明27套。
四、项目由台山市汶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929.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01.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3.80万元(勘察费8.01万元,设计费29.62万元,监理费20.99万元,造价咨询费等其他费25.18万元),预备费44.26万元。资金来源:“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培育上级补助和镇级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台山市汶村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台山市汶村镇圩镇主干道道路提升工程)提升工程规划和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能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台山市汶村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台山市汶村镇圩镇主干道道路提升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1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汶村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台山市汶村镇圩镇主干道道路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509-440781-17-01-990924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附件2
台山市汶村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台山市汶村镇圩镇主干道道路提升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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