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台山市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省、江门市及台山市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服务项目和企业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21年,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承办、全单位配合,形成职责分明、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管委会对各办公室的考核内容,形成信息公开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管委会进一步完善预先审查制度,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原则,实行工作动态实时更新,确保信息上传更加便捷、快速,审核发布更加及时、有效。
二是实行规范化审核制度。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严把信息质量关口,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规范网站操作管理,坚持每天对网站安全进行巡查,明确专人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性。
三是强化工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突出工作重点,主动公开管委会涉及人、财、物、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等事项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时筛选和更新各类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围绕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基础建设、产业发展、企业服务等重点工作发布动态,定期更新管委会公开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其中,工作动态69条,党务公开11条,通知公告10条,部门文件2条,财政预决算3条,年度报告1篇,全面反映管委会工作动态。
四是其他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1年12月11日,一名自然人向管委会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管委会已于该申请提出的3个自然日内作出答复。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费用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未发生针对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各办公室信息报送存在延时、漏报情况,各办公室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二、信息公开准确性有待优化,对于内容是否能公开有时会无法界定精准。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管委会将进一步贯彻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完善各办公室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报送人员及时、准确、全面报送重要信息的认识,丰富信息收集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是加强学习,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组织信息报送、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新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检查督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逐步扩大信息公开量,高质量收集园区领导考察调研、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项目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管委会及企业新闻动态等,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管委会共办理建议、提案10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7件,上述建议、提案均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二)2021年,管委会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